话说“鸡猴平等”

“杀鸡给猴看”,或者说“杀鸡儆猴”、“杀鸡吓猴”,与“杀狗劝妻”、“敲山震虎”虽有异曲同工之妙,却无殊途同归之果。后者纯粹是一种借助、一种策略,因为狗和妻、山和虎毕竟不是同类,不可同日而语;而鸡与猴同属动物,不过一大一小、一强一弱·、一精一笨而已,人们以此比喻严惩一个以警诫其余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,事情可并不那么简单。

“杀鸡给猴看”,开始时也有震慑作用,时间一长,就不那么灵了。有的猴根本不看:非我族类,干我甚事?有的猴望见鸡头落地,或哀叹鸡运多舛或起哄连声叫好,屁股一拍溜之大吉。有的猴在鸡高叫“冤枉”的当口,帮着捏鸡嘴按鸡头扯鸡腿,手起刀落,。恰除了猴的一块心病。因为鸡与猴本是同伙作案,杀鸡正好灭口。如此杀鸡吓猴,尽管杀得鸡鲜血淋漓,猴未损一根毫毛,说不定还能分块鸡肉喝碗鸡汤呢。既然“刑不上猴”,猴怕个鸟!再说,鸡也有怨气:为什么专拣软的弱的先杀,而硬的有后台有靠山的就站在一边看呢?只讲“猴道”,不讲“鸡道”,公道何在!

杀鸡吓猴效果欠佳,人们反其道而行之,“杀猴给鸡看”,结果也并不乐观。这回轮到鸡看热闹了。甲鸡说,水灵灵的果子连吃带糟蹋,嫩生生的包谷掰一个扔一个,比野猪、狗熊还恶。太不像话了,该杀!乙鸡说,看人家猴哥,占山为王,横行无忌,那才叫爽呢!咱不过窝里架上的,偷把米丢只蛋,算甚鸟事?丙鸡说,凭什么杀猴用针管、杀鸡用牛刀,还不是欺软怕硬?于是,为数不少的鸡在当了多次看客之后,不但没吓倒,反而把胆子练大了、爪子练长了、心练野了,肉鸡变成了斗鸡,渐渐现出了“猴样”。久而久之,纵有成百上千猴头落地,奈何成千上万鸡势汹汹,天下仍难太平。

看来,一味杀鸡给猴看,奸鸡会伺机钻入猴集团;一味杀猴给鸡看,狡猴也会寻机混入鸡营垒;你杀鸡它变猴,你杀猴它变鸡,使你两头杀不着它。更可怕的是,杀鸡时,猴为鸡撑腰壮胆;杀猴时,鸡又为猴鸣冤叫屈。如此鸡猴沆瀣一气、同流合污,人类的生存状态可就惨了。

问题的关键是,鸡和猴谁也不是天生挨刀子的或是天生的看客,二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,“刑”既要上鸡也要上猴。无论谁做了伤天害理之事,都要该打则打、当杀则杀,绝不因猴能攀扯上孙大圣那层关系而逍遥法外,也不因鸡的祖宗有打鸣报更之功而赦免罪责。在当前,尤其要防止杀猴鸡不看、把鸡养成猴的倾向。只有鸡猴同罪同罚谁也别当看客,才能收到“以做效尤”的理想效果,建立多彩有序的和谐社会。

作者:史红霞